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5日
会上,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司长王德生简要介绍了目前我国流通业的行业标准情况。会议推举中物华商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景福为专家组组长。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会长姜超峰作为两个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代表起草小组向专家评审组汇报了两个标准的编制过程。
两个标准经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申报,商务部批准立项,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外运长航集团、西安交通大学以及淮矿现代物流有限公司。2012年6月由中国物资储运协会拟定草稿,有关单位参与修订后形成初稿。9月由银行业协会征求13家银行的意见,初稿根据上述意见修改后形成目前的送审稿。
《动产质押监管服务规范》规定了动产质押监管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业务术语、对质押监管企业的基本要求、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的构成要素、服务要点和作业要求等,对规范动产质押融资监管业务各方行为,提升服务水平,防范市场风险和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等问题有重要意义。
《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标准》提出了评价从事质押监管业务企业的指标体系,包括从业资格要求、监管业务质量、企业禁止行为、以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表。为出质人、质权人选择合作监管方提供了评价指标,为监管企业评估各项监管工作提供了依据。该标准对于规范质押监管行业市场行为、防范风险和促进行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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