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确定今后三年法制工作计划
来源:集团总办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0日
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原则在企业管理中的体现,更是现代企业高效管理的必然要求。为保障和促进集团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稳定发展,推进集团法制进程,集团按照国资委2008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制定了《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8-2010年法制工作计划》(下称《计划》),并于近日上报国资委,下发给集团总部各部门和各二级公司贯彻执行。
《计划》确立了集团三年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以构建适宜于诚通集团的纵横结合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到2010年,重要子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集团和重要子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独立,全部子企业实现法律顾问专职化,全系统法律工作人员全部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或律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完善企业法律工作机制,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达到100%;建设企业合规文化,提高全体员工法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杜绝因违法经营发生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全部得到解决;强化资产经营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确保集团资产经营业务平稳发展。
针对集团法制工作现状,《计划》共提出12项任务要求:一是加强法律事务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事务工作机制;二是构建企业规章制度体系,确保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率达到100%;三是坚持依法决策,确保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达到100%;四是加强合同管理,努力实现合同的法律审核率达到100%;五是加强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杜绝因违法经营发生新的重大纠纷案件;六是强化资产经营的法律风险防范,确保集团资产经营业务平稳发展;七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八是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依法保障“走出去”战略;九是全面排查和评估法律风险,编制集团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十是积极推进“五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创建企业合规文化;十一是建立多层次、多主体的监督机制,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十二是建设法制工作信息化系统,提升集团法制工作管理水平。
《计划》明确了集团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人员构成,总裁洪水坤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总裁漆开明和总法律顾问唐明毅任副组长,各二级公司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则由集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计划》强调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并对集团法制工作任务做了分工安排。
为有序推进集团法制工作,《计划》提出分准备与动员、实施与改进、检查与考核等三个阶段逐步推进。在目前的准备与动员阶段,各二级公司除要及时报送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外,还要与总部各部门一起,配合集团法制工作办公室做好有关调研工作。